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吳宇恒)秋風送爽,丹桂飄香。正值九月初“開學第一課”余溫未散,為深化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增強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鳳凰縣千工坪司法所司法員以千工坪學區(qū)法治副校長的身份,再次走進校園講授“法不向不法讓步”預防校園欺凌專題法治課,為同學們奉上一堂警示性與實用性兼具的法治“必修課”。
課堂上,法治副校長以真實案例敲響安全警鐘。他首先剖析了河北邯鄲三名初中生殺害同學案的細節(jié):未成年人張某某、李某因矛盾預謀殺人,提前挖掘土坑,將同學王某某誘騙至廢棄蔬菜大棚后殺害并埋尸,二人最終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二年。隨后,他聚焦最高法發(fā)布的未成年人司法指導案例——吉首市法院一審判決的江某某正當防衛(wèi)案,為同學們闡釋何為正當防衛(wèi)。最后,他結(jié)合電影《第二十條》中生動演繹的校園欺凌場景,將法律條文融入現(xiàn)實情境,讓同學們直觀體悟欺凌行為所引發(fā)的沉重法律后果。
針對"什么是校園欺凌"這一核心問題,法治副校長向同學們進行了科學闡釋:校園欺凌是指學生間蓄意通過肢體、語言、網(wǎng)絡等手段施加欺壓、侮辱的行為,具體拆解為五大類型——身體欺凌(毆打、推搡等肢體傷害)、言語欺凌(辱罵、起侮辱性綽號等)、財務欺凌(搶奪財物、收保護費等)、社交欺凌(孤立、排斥等關(guān)系傷害)及網(wǎng)絡欺凌(散布謠言、泄露隱私等)。他深入剖析了不同角色的處境:施暴者將承擔民事賠償、面臨專門矯治甚至刑事處罰;受欺凌者往往承受身心雙重創(chuàng)傷;旁觀者的沉默則可能助長施暴者的囂張氣焰。對此,他提出具體應對策略:受欺凌者須及時向師長求助,旁觀者應果斷制止或報告,堅決不做冷漠的"看客"。
在法律保障環(huán)節(jié),法治副校長詳細介紹多方保護機制:教育部門與學校協(xié)同構(gòu)建專項治理體系,檢察機關(guān)通過檢察建議強化監(jiān)督干預。他特別強調(diào)《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法律紅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者,犯故意殺人等罪情節(jié)惡劣的,經(jīng)最高檢核準追訴將承擔刑責,明確警示同學們“未成年”絕非違法犯罪的“護身符”。同時,他圍繞“正當防衛(wèi)”展開科普,幫助同學們清晰認知面對不法侵害時可依法自我保護,傳遞“法不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理念。
法治課堂結(jié)束后,千工坪鎮(zhèn)綜治辦與司法所為同學們發(fā)放未成年人保護、禁毒等法律宣傳手冊。此次法治教育課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播撒法治種子,有力強化了同學們的自我保護意識與法治觀念。鳳凰縣千工坪司法所將持續(xù)深化聯(lián)動千工坪學區(qū),推動校園法治教育常態(tài)化建設(shè),攜手筑牢校園反欺凌防線,用心守護青少年陽光健康成長。
責編:李穎
一審:王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