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毛穎)近日,永州市零陵區(qū)人民法院充分發(fā)揮先行調解職能,圓滿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既保障了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又緩解了企業(yè)的資金壓力,生動詮釋了司法護航營商環(huán)境的溫度與力度。
2022年5月,某銀行與某化工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明確約定了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貸款利率等條款。合同簽訂后,某銀行依約履行了放款義務,但借款到期后,某化工公司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雙方溝通無果后,銀行將該公司訴至零陵區(qū)法院,要求該公司償還在其銀行的借款本金100萬元及相應利息。
考慮到本案涉案金額較大但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如果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公司的生產經營可能會受到影響,金融債權最終實現(xiàn)亦存在風險。因此,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在分案前仔細分析利弊,經過溝通,確定雙方均有調解的意愿,為提升糾紛解決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決定啟動先行調解程序。
經過多次溝通,調解員了解到某化工公司未按約還款主要因為近期經營遇到困難,資金周轉緊張,導致暫時無力償還,銀行則明確希望盡快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保障自身債權實現(xiàn)。明確爭議點后,調解員從情、理、法三個角度引導雙方互諒互讓,尋找利益平衡點。一方面,向化工公司嚴肅闡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導銀行理解公司當前的暫時性經營困難,考慮到雙方過往有合作基礎,建議給予合理寬限期。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承諾會積極籌措資金,按協(xié)議約定還款,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就此妥善化解。
下一步,零陵法院將繼續(xù)發(fā)揮審判職能,不斷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提高審判質效,維護良好金融秩序,持續(xù)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為地方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責編:左爽
一審:楊友林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