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手中權 不做“案中人”
2025-05-27 17:03:4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輝 | 作者:涂錦英 | 點擊量:767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涂錦英)5月27日上午,由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武陵源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區(qū)鄉(xiāng)(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區(qū)直機關、區(qū)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共計120人旁聽庭審,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人張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設備銷售、項目承攬、資金撥付、旅游市場監(jiān)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或承諾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多名請托人所送“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21余萬元。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結合多媒體出示相關證據,通過分組出示、圖文結合、概括歸納等方式,讓聽庭人員更直觀地了解案情。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真誠悔罪。
曾經的“身邊人”變成今天的“案中人”,令人震驚,發(fā)人深省。該案用身邊人、身邊事警醒全區(qū)廣大干部要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從小事小節(jié)上堅守廉潔自律底線,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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