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區(qū): 調好“小事”不出事
2025-04-23 10:37:0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 | 點擊量:9759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孫吉佳 黃米敏)近日,懷化市洪江區(qū)司法局新街司法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家門口菜地引發(fā)的矛盾糾紛。
據(jù)當事人楊某描述,其與丈夫因居住位置臨近曾某家,日常通行需經過曾某門前菜地區(qū)域。曾某以楊某夫婦種菜“影響生活環(huán)境”為由多次阻攔楊某夫婦從自家門前通行,并出言不遜,導致雙方關系惡化。盡管楊某多次溝通,但矛盾未能緩解,遂求助司法所調解糾紛。
新街司法所調解員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規(guī)”原則,分別聽取雙方陳述。楊某提出,曾某家門前的公共區(qū)域堆放雜物及圍欄鐵絲影響通行且存在安全隱患。曾某則認為楊某家種地澆菜使用的糞桶異味擾民。
調解員結合《民法典》相鄰權條款,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楊某承諾將澆菜的糞桶放遠一點,不影響曾某家周圍環(huán)境,曾某也同意把圍欄上的鐵絲裁剪一下,好讓過路的行人正常通行。
此次調解體現(xiàn)了“法理情”結合的治理理念,既維護了居民合法權益,又促進了鄰里和諧。未來,洪江區(qū)司法局還將持續(xù)通過定期走訪、普法宣傳等方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一線。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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