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譚美柱
近日,永興法院馬田墟法庭一周內接連收到兩面錦旗,這兩份來自當事人的衷心“點贊”有著怎樣的故事?
“法眼明辨是非 護企排憂解難”
原告王某1與被告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雙方于2020年1月1日簽訂《場地租賃協(xié)議》,租賃期滿后雙方因案涉主體、場地續(xù)租或騰退等爭執(zhí)不下產生糾紛。因雙方均在場地內投入大量資金,而各自立場的不同,涉及的利益巨大,造成雙方矛盾不可調和。
考慮到案情復雜,馬田墟法庭聯(lián)合轄區(qū)鎮(zhèn)政府一起數(shù)次協(xié)調,并單獨又組織調解多次,均未果。該案宣判后,雙方均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為妥善處理雙方糾紛,市中院承辦法官多次與馬田墟法庭聯(lián)系,法庭積極對接,兩次邀請雙方當事人到法庭現(xiàn)場組織調解。調解過程中,兩級法院法官認真聽取當事人訴求,準確分析利弊,尋求利益平衡點,進一步釋法明理。最終經(jīng)市中院承辦法官和馬田墟法庭干警通力配合,力促雙方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雙方得以握手言和,被告某公司也得以“轉危為安”,避免了因法律糾紛而導致巨額投資血本無歸。
案件順利調解后,該公司有感于郴州兩級法院不辭辛勞,用心用情促成調解,遂送來錦旗以表感謝。
“為民盡心盡力 執(zhí)法公正公平”
無獨有偶。原告王某2與被告李某因9000元借款糾紛對簿公堂,被告李某辯稱借款已全部還清,而原告王某2則堅稱借款尚未還清,雙方始終爭執(zhí)不下。
因案涉借款距今已有近二十八年,已過二十年的最長訴訟時效,考慮到如果該案機械適用法律,簡單一判了之,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可能愈演愈烈。
馬田墟法庭承辦法官鄧洪超遂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反復與雙方當事人溝通,終于促成雙方達成協(xié)議。協(xié)議簽訂后,被告于第二天將款項支付完畢。原告為感謝法庭順利化解了該起長達二十余年的糾紛,特意定制一面錦旗親自送達了法官手中。
兩面錦旗,一面是原告的認可,一面是被告的認可,既是對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種鞭策。永興法院將繼續(xù)厚植“如我在訴”情懷,努力實質性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責編:劉建軍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