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法院審結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2024-11-29 14:30:0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樊芳 | 作者: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浩)為依法保護企業(yè)創(chuàng)新權益,持續(xù)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近日,邵東法院依法審理了原告某出版公司與被告李某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依法判處被告李某賠償原告出版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費用共計8000元。
經審理查明,原告某出版公司經著作權人授權已取得《Java2使用教程(第5版)》(以下簡稱涉案圖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在授權地域和授權期限內享有涉案圖書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專有使用權及獨立維權的權利。2022年5月,被告李某未經許可,擅自將涉案圖書上傳至其自建網站“http://www.fffmo.com”(三伏磨),公眾上網時可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下載、閱讀涉案圖書。原告認為被告的轉載行為嚴重侵犯原告對涉案圖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李某在通過購買獲得涉案圖書后,將圖書內容轉載在自建網站中,瀏覽網站的公眾可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下載、閱讀涉案圖書。李某的傳播行為面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符合信息網絡傳播權向“公眾”提供的要件,故被告李某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鑒于被告李某已經停止相關侵權行為,且原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實際損失或者被告的實際獲利,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類型、知名度、商業(yè)價值,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jié),侵權的主觀過錯,以及原告為維權確實支付了一定的合理開支等因素,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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